发布时间:2020-07-20 19:00:00
来源:广西医科大学审计处
一、评审类型及范围
本办法涉及的投资评审类型包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、工程项目概(预)算、招标控制价、竣工结算以及自治区财政厅认为需要评审的其他项目评审。
(一)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。
1.房屋建筑物购建、基础设施建设、信息网络购建单项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(含200万元)的项目。
2.大型修缮费用在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的项目。具体按照《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办法》(桂财预(2011)82号)执行。
(二)工程项目概(预)算评审。
未纳入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范围的,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(含1000万元)且自治区本级财政配套或补助资金占投资总额10%以上(含10%)的建设项目。
(三)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。
由广西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并纳入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范围,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(含500万元)且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占投资总额30%以上(含30%)的建设项目。项目支出预算、概(预)算已经过自治区财政厅评审,且招标控制价未超过评审审定金额的建设项目,可不进行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。(四)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。由广西医科大学组织实施,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(含500万元)且超过自治区财政厅审定的项目支出预算、概(预)算或招标控制价10%以上(含10%)的建设项目。
(五)自治区财政厅认为需要评审的其他项目。
二、学校制度
《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项目投资评审报送管理工作暂行办法》(桂医大审计〔2024〕4号 )
三、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项目投资评审报送管理工作流程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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